[中山]关于领取2015年1月中山自考补办证及办理临时准考证的通知
各位考生:
规定于2015年1月7-8日对2014年10月申请补办的准考证进行发放。请有关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办证回执进行领取。
参加1月份考试的考试,如准考证遗失,请在一月7-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到中山市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。
如因个人情况不能前往领取,可委托代领,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、考试身份证及办证回执。
地址: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三楼303室。(即和景酒楼与市委党校之间)
联系电话:89989286
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
2014年12月30日